平湖市乍浦镇中心幼儿园南湾分园因人员需求,现委托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面向社会招聘短期聘用合同工(保育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保育员1名(女性)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平湖市乍浦镇中心幼儿园南湾分园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平湖市乍浦镇中心幼儿园南湾分园保育岗位工作。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资格。
3.女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平湖市户籍。
四、工资福利 :
按照《平湖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平教〔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工资报酬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8月19日。
(二)报名地点: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天妃路929号4楼401室)。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学校会联系本人参加考试。目前在平湖市教育系统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考试:采用面试方式。
六、考试时间地点 :
2022年8月22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平湖市乍浦镇南湾路235号(平湖市乍浦镇中心幼儿园南湾分园)。
七、体检、按考试成绩先后录用(1人)
录用人员需通过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用。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一旦录用,报人才交流中心、港区社发局备案。
平湖市乍浦镇中心幼儿园南湾分园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