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港区〔2019〕54号)文件精神,现对高校毕业生回(留)港区求职补贴(13人次)、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37人次)、创业场地租金补贴(1人次),企业引才奖励(2家次),企业稳岗扩岗补贴(1家次),公益性岗位社保和岗位补贴(1家次),共计:51人次,4家次,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日: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1日
公示受理部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就业促进(社会保险)科(地址:嘉兴港区乍浦镇天妃路929号4楼401室)。
电话:0573-85532100
附件: 公示名单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