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带动就业,我们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港区〔2019〕54号),梳理了创业贷款贴息政策,帮助更多重点群体了解政策,为你的创业梦想保驾护航。
一、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初创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贷款。对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其在未清偿其他类贷款的情况下申请创业贷款。对重点人群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二、办理对象
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三、办理条件
1、营业执照注册地在港区,注册时间在2019年以后;
2、初次创业或登记注册3年内。(初次创业指个人第一次创业,登记注册是指非第一次创业,申请贴息预审的单位需在注册3年内)
四、贷款额度
符合创业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五、所需资料
1.《嘉兴港区个人申请创业贷款贴息预审表》3份;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
3.市民卡复印件1份;
4.重点人群类型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毕业证书、退伍证);
5.贷款合同复印件1份;
6.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六、办理流程
带相关材料(2、4、6的原件)到人防大楼401初审——填写预审表(附件)——到银行申请贷款——带齐所有材料到人防大楼401——经济发展部复审盖章---准予贴息——三年到期后贴息。
七、贴息标准
重点人群给予全额贴息。
咨询电话:0573-85536712、0573-85532100
咨询地址:人防大楼401(乍浦镇天妃路929号)